畅通信访渠道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


我集团将按照《信访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及时转送、交办、分发您提出的投诉请求事项,并督促有权处理的各部室认真处理、及时回复。 具体办理流程是:群众发送诉求或建议事项→我集团接收、登记后将有关事项转送、交办、分发给有权处理的部室→有权处理的权属企业进行处理、并回复反馈有关情况→信访人查询办理情况。

可以查询通过网上信访、短信、微信、走访、写信反映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。

请保留投诉后系统反馈的查询码,在查询事项时提供。对实名注册反映的信访事项,收到答复意见书后可以进行 满意度评价

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事项:

1、属于求决、申诉、举报类事 项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、 属于人大、政协、部队、法院、检察院等工作范畴的事项。

3、应当通过诉讼、复议、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。    4、学术理论。

5、重复投递、内容空泛、无实际意 义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6、 商业广告、推销宣传。

7、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权管辖的事项。


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访活动,包括来信、来访、互联网、手机移动终端等设备。

对于来信、来访、网上投诉的典型信访事项,遵守信访人意愿以及信访相关条例规定进行选择性公开。以便于信访人参考处理类似的信访案例处理情况。